产业政策

天津市发文:禁止擅自在市级自然公园内从事风力光伏电场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

2025-04-03 16:04  来源: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点击:366

近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天津市市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件指出,禁止擅自在市级自然公园内从事采矿、房地产、开发区、高尔夫球场、风力光伏电场等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开发活动。禁止在市级自然公园内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禁止违规侵占市级自然公园,排放不符合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其他的废水、污水,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等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

原文如下: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津规资发〔2025〕1号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市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天津市市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