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运维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

2020-06-03 15:31  点击:2514
  矿井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管理办法
  
  第一条 新开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后,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条 新开掘进工作面安装风机,首先由机电采区设计绘制供电系统图,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各类型风电闭锁接线图由机电采区统一提供,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不准改动。
  
  第四条 风机闭锁技术规范
  
  1、多台风机应集中地点安放(20米范围内)且每台都要安设闭锁。若有特殊情况,不能集中安放时,要对功率最大的那台风机安设闭锁,但任一台风机停风时都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动力电源。
  
  2、风电闭锁风机开关不受断电仪的控制,动力开关必须受瓦斯、风机开关的控制。即风机开关停电停风后,动力开关自动掉闸切断动力电源。
  
  3、风电闭锁试验原则:一是试验时间为每天上午10:00检漏试验后进行;二是风机开关停电后,动力开关不能送电,必须在风机运转以后人工复电属正常,否则为不正常。
  
  第五条 风机闭锁安装完善试运转后,由安装单位提前一天书面向机电采区提出验收移交申请,依据该申请,由机电采区组织安检、通风、生产管理部(调度组)及使用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移交。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由参加人员在"风机安装验收移交单"上签字,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进行使用维护。使用单位不按时参加验收则算无条件接收。如遇临时应急安装或更换的风机,机电采区、安检必须派人现场检查验收。
  
  第六条 使用单位必须坚持每天一次的风电闭锁检查试验制度,每天将检查结果汇报采区值班室,由采区值班室填表报送公司调度、安检站。若汇报风电闭锁不正常,公司调度和安检必须立即停止掘进头作业,撤出人员并安排和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好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七条 业务部门(安检、调度、机电采区、通风)对风电闭锁试验每月不定期进行2次抽查、发现风电闭锁不起作用的要立即督促整改,并组织分析追查处理。
  
  第八条 有关处罚规定
  
  1、风机的安装若无图纸施工则一律视为"三违"现象,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台次。
  
  2、安装单位不按图纸进行搭火者,罚款50元/次。
  
  3、未经验收移交就使用风机者,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台班,对其责任人罚款50元。
  
  4、对安装单位提出的验收移交申请,若机电采区不及时组织验收移交,每次机电采区罚款200元/次,由公司调度室实施。
  
  5、对机电采区通知到单位,如不能按时安排人员参加验收移交的罚款50元/次。
  
  6、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做闭锁试验的罚款50元/台天。不按规定汇报风电闭锁试验情况的罚款50元/天。由公司调度实施。
  
  7、风电闭锁检查,经业务部门查出虚报、假报者,对责任单位以每天200元罚款,并对责任人处500元罚款。若发生事故的由虚报者承担一切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8、上述处罚凡注明实施者外,均由机电采区实施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