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及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临港”)分别收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下达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大长国土资收决字[2015]第001号、第00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与大连装备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监管号为2102812010B00452,面积为14.0685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出让价款为3095.07万元;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与大连临港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监管号为2102812010B00441,面积为41.4503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项目,出让价款为9119.0660万元。
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认定上述两地块为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规定,经报请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大政地长收字[2015]101号),大连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司正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与沟通,并拟向大连长兴岛管委会提交《关于暂缓华锐风电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临港塔筒制造项目用地闲置处理的申请》。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