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

多部门合理规划 1000万千瓦海上风电建设提速

2014-09-02 18:59  来源:中电新闻网  点击:6649

  8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海上风电推进会”,公布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海上风电方案),该方案涉及44个海上风电项目,共计逾1000万千瓦装机容量。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15年投入运行海上风电装机容量500万千瓦,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的目标后,海上风电由于建设成本高、运行维护难度大等因素致使我国海上风电项目进展缓慢。为提高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国家能源局审时度势,力推海上风电尽早步入正轨。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从海上风电标杆电价出台到1000万千瓦项目获核准,海上风电的浪潮正以全速之势涌来。有业内专家指出,由于海上风电施工困难,牵涉面较广,在我国大规模建设初期应全面、系统、可持续地规划海上风资源的利用与开发。
  多部门联袂合理规划利用
  众所周知,与陆上风电相比,海上风电风能资源的能量效益要高20%至40%,具有不占地、风速高、沙尘少、电量大、运行稳定、粉尘零排放、适合大规模开发等优势。
  据悉,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国家海洋局和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共同研究促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的措施,推进海上风电产业下一步发展。
  据记者了解,今年6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报送近期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上报已有前期工作基础、2016年底前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电方案显示,最终列入该方案的1000万千瓦项目视同列入核准计划,其中包括已核准项目9个,容量175万千瓦;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35个,容量853万千瓦,涉及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河南、天津8省份。
  我国近海资源十分宝贵,大规模地建设海上风电项目前期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此次会议上,国家能源局要求,对于列入核准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特别是海域利用、海事审查、输电线路等建设条件,各部门和地方都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