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讯: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海上风电累计核准规模约为221万千瓦。随着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出台,水电总院作为海上风电技术归口管理机构,将积极推动我国风电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就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做出明确规定,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副总工程师易跃春表示:“上网电价的出台,意味着中国的海上风电做到了‘厚积薄发’,期待‘扬帆远航’。”
规划引领 海上风电跃过三大台阶
风力发电是当前技术最成熟,资源分布最广泛,最具商业化开发价值的可再生能源种类之一。随着陆上风电资源的快速开发,资源、土地、消纳、环保等因素在部分地区开始制约陆上风电的健康发展,海上风电因其具有资源好、不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距离消纳市场近、对人类环境影响小等众多优点而逐步成为欧洲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
近年来,在国家风电激励政策的持续支持下,我国海上风电建设也取得了初步成效。易跃春介绍,我国的海上风电发展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5年~2008年,技术引进,试点先行阶段。本阶段国家启动了上海东海大桥试点项目。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工程为我国第一座海上风电场,也是亚洲第一座海上风电场,在我国暂无海上风电行业的相关规程规范和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在施工设备和能力不及欧洲国家的条件下,其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却取得了多项第一,总体技术水平先进,并取得“海上安装软着陆系统”等16项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促进了我国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施工等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增强。
第二阶段为2009年-2010年,规划启动,特许招标方式探索海上发展模式阶段。2009年1月,国家能源局在北京组织召开全国海上风电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海上风电规划工作,水电总院负责对规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成果验收。沿海各省区均开展了海上风能资源调查和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有序推进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2010年,国家能源局组织进行了江苏滨海、射阳、东台、大丰4个海上风电场的特许权招标,总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现已核准了江苏滨海、东台和大丰三个特许权项目,并准备2014年下半年开工建设。特许权方式对海上风电的成本和电价、技术和行政管理、试点和规模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