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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改委核定4个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61元/KWh(附批复)

2017-03-27 11:08  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点击:3259
  广东发改委近日核定中电投徐闻凤山风电场、中电投湛江雷州井仔风电场、广东粤电雷州红心楼风电场和湛江徐闻东方红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这些风电项目2017年底仍未开工建设的,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即每千瓦时0.60元。以下为具体批复:
  
  关于核定中电投徐闻凤山风电场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发改价格函〔2017〕1390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湛江市发展改革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省粤电集团公司:
  
  湛江市发展改革局报来《关于中电投湛江徐闻凤山49.5MW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湛发改价格〔2017〕13号)等文件均悉。经审核,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等文件规定,核定中电投徐闻凤山风电场、中电投湛江雷州井仔风电场、广东粤电雷州红心楼风电场和湛江徐闻东方红风电场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下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规定,这些风电项目2017年底仍未开工建设的,执行2016年上网标杆电价,即每千瓦时0.60元。
  
  二、根据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2〕170号)等规定,核定顺德区顺控环投热电项目按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为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为每千瓦时0.4505元。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等规定,核定深圳市花岭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利用项目二期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89元。
  
  四、湛江霞山宝满冷库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采用全额上网的并网模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规定,核定该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8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规定,该项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即每千瓦时0.85元。
  
  五、上述规定均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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