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机组

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湖南江华洪塘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28 14:28  点击:481
  1.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湖南江华洪塘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73-1640GNOB01916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
  2. 招标范围:
 
 
  3. 合格投标人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风电机组制造企业,注册资金壹亿元(含)以上;
  3.2 具有单机容量2000kW及以上风电机组设备的总装能力;
  3.3 所投机型在中国境内有生产、安装并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业绩;
  3.4 所投机型具有低电压穿越功能,具有风机功率控制功能,满足GB/T19963-2011《风电场接入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
  3.5 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 各投标人按包投标,不得再行分解只投其中的一部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按无效标处理。标书制作、评标、定标以包为单位进行。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的投标。
  5. 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4日每日9:00—16:00,报名文件接受电子版,发送至zjzb5001@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符合上述3.3项合格投标人业绩要求的风电机组业绩证明文件;
  5)符合上述3.4项要求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7.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址、价格要求:
  7.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通过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7.2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7.3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4 招标机构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人未直接从招标机构处获得招标文件,则招标机构不对招标文件及补遗书的完整性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人:金辰、柳建林
  邮编:100089
  电话:010-68405036、5031
  传真:010—68405006
  电子邮箱:zjzb5001@163.com
  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人民币帐号:86 7080 1128 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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